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条例/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综合治理工作,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塘、沟、渠、坑、湖、水库等危险水域进行排查整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值守,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