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三条有效法规部分条文被修改或者废止的,应当公布新的法规文本。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3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