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修改、废止法规,依照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和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报请批准。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3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