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全面实行林(草)长制。加强对门源仙米、祁连林场、黑河大峡谷等林区的保护与修复,落实天然林、公益林保护制度,加强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防控,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保持森林生态稳定。

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