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记录、统计、分析和监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管理信息系统。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建设。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财政、商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