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电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应当停车让行。

电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地方法规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