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三章 服务提供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志愿服务的组织、保障、培训、激励等机制。鼓励和支持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发挥自身优势,提供文艺演出、辅导培训、展览展示、阅读推广、科学普及等志愿服务,参与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