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第十一条有效禁牧区域和休牧期间的休牧区域内的羊、马、牛等草食性牲畜应当实行舍饲圈养。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草原禁牧、休牧区域实施舍饲圈养的牧民给予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补助和扶持。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7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