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发展与促进第十条有效加快旅游交通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铁路等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开设直通重点旅游景区、景点的旅游专线班车或者列车。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4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