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九条有效城市供热管线产权或者管理单位废弃城市供热管线的,应当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