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可以通过树立先进典型、积分兑换、挂牌表彰等奖励方式,推动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

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