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设施建设第二十五条有效农村地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垃圾房,配备收集容器。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