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标准、技术规范,鼓励生活垃圾处理单位采用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先进处理技术。

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