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支持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科技创新,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以及再生回收利用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引进、研发与应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和运营。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