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所需执法力量应当按照城市规划区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面积及人口数量合理配备,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