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天府新区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战略引领,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节点作用,突出公园城市特点,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建设成都未来城市新中心,打造新的增长极,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四川现代化建设中探索新路。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