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天府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活动。

天府新区包括成都市、眉山市的部分区域,分为直管区和非直管区。

直管区包括成都市华阳、万安、正兴、兴隆、煎茶、新兴、永兴、籍田、太平九个街道。

非直管区指在天府新区规划范围内,除直管区之外的其他区域。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