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条例/第四章 科技创新第二十一条有效天府新区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促进技术交易市场、创新创业载体和科技服务机构培育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