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条例/第四章 科技创新第十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天府新区以成渝(兴隆湖)综合性科学中心、西部(成都)科学城为核心承载,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重要承载区和创新要素加速汇聚地,形成服务战略大后方建设的创新策源能力,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核心支撑。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