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条例/第三章 规划建设第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眉山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天府新区加快推动铁路、高速公路、市域快速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慢行系统三网融合的城市低碳公共交通体系,构建综合立体交通格局,提升国际门户枢纽功能。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