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交易秩序和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牵头实施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综合考评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农贸市场规划,指导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升级改造。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农贸市场动物防疫条件和动物防疫措施等情况开展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农贸市场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爱国卫生工作,指导农贸市场内传染病防治。

公安机关负责对农贸市场及其周边治安秩序、农贸市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农贸市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发展与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