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旅游、餐饮、住宿等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参与“光盘行动”。

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