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章 源头减量第十八条有效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