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第三十三条有效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法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鼓励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等商业保险。引导邮政、快递、外卖等配送单位为配送非机动车、配送人员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鼓励非机动车所有人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以及驾驶人、乘车人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鼓励非机动车销售者赠送相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适合非机动车责任分担的保险产品。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