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复议案件,同时依照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