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二十四章 管辖第二百七十七条有效涉外民事纠纷的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由人民法院管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百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