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第二十九条有效公民发现不文明行为,有权予以批评、劝阻。批评、劝阻时应当用语文明、举止规范。地方法规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