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未保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或者未接入监控终端的,由海洋综合执法机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