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海域污染应急处置第四十八条有效陆源污染物造成的海域污染事故,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调查处理。船舶及其有关作业造成的海域污染事故,由海事管理部门、海洋综合执法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