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海域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科学规划、陆海统筹、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绿色发展和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