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第十五条有效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开展海洋生态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赤潮预警和应急机制,强化赤潮灾害预测、预警、预防、治理和应急响应。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