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河道水域水质的实际情况,组织人工放流活动,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禁止投放、种植和养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物种。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