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州、县(市)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应当支持“天文科幻+文化旅游”的新兴业态发展,打造天文科技、科普教育、科幻采风等旅游产品,运用生态场景、互动体验、现代科技等方式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生态旅游与天文科普、天文研学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