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州、县(市)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应当推动发展冬季旅游,支持举办传统民族体育、自驾越野、登山徒步、冰雪赛事等活动,鼓励体育场馆、健身设施向旅游者开放共享,促进生态旅游全域、全季、全时发展。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