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规划建设与发展布局第十六条有效州、县(市)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应当制定与国际、国家、省、州相关标准相衔接的生态旅游地方标准,推动生态旅游规范化发展。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