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有二名以上人员参加,统一着装,佩带标志,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车辆应当配备专用的标志和示警灯。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