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有二名以上人员参加,统一着装,佩带标志,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车辆应当配备专用的标志和示警灯。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