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驾驶人员体检,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