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在西塘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店铺招牌等设施设备的,应当符合古镇户外设施设备设置导则的要求,并与古镇历史风貌相协调。

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