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龙港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部门直接联系服务社区工作机制,采取分片服务、人员派驻、定期走访等方式,高效、优质履行社区治理职责。

龙港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社区治理协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协同推进社区治理工作。

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