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龙港市引导和支持社区根据地域相邻、文化相通、习俗相近以及历史沿革、现实往来等因素,按照自愿自主、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原则,联合开展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