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促进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条例第九条有效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以亩均、水均、碳均为核心内容的园区综合评价体系,并将评价结果与第八条所规定的生产要素保障强度挂钩,推动建设自治区低碳、零碳示范园区和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地方法规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