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十九条有效有关国家机关不执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依法采取询问、质询等方式予以监督,督促其执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