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体育发展条例/第二章 全民健身第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定期开展公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组织有关部门对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