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体育发展条例/第二章 全民健身第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鼓励开展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与疾病管理,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疾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