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倡导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公民采取合法方式进行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并在需要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