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及公安、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大数据发展、海关、海事、广播电视、铁路、民航、通信管理等部门之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开放共享无线电管理相关数据资源。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