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根据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确定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范围内,编制自治区无线电频率使用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无线电频率资源的统筹使用和管理,优先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频率使用需求。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