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第十九条有效鼓励和支持瑶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等组织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鼓励和支持举办瑶医药学术研讨会和瑶医药产品交易会,推进瑶医药的地区交流和国际传播。地方法规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