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公共停车场和经营性专用停车场的经营服务单位应当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并依法在市、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