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有效本条例中农村村民是指具有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常住户口的村民。户是指具有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常住户口且享有法定权利、履行相应义务、享受集体资产和收益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地方法规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